钟攸平出席华北五省区市工商机关区域合作协议签约仪式
强调加强区域执法协作 提升服务监管效能
12月25日,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五省区市工商局正式签署区域合作协议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、北京市副市长程红出席会议并讲话。钟攸平在签约仪式上强调,华北五省区市工商机关要加强区域合作与执法协作,提升服务与监管效能,尽心尽力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,尽职尽责维护好区域经济秩序,促进区域经济良性互动。
根据协议,华北五省区市工商机关将立足职能,共同交流探讨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和经验,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。五地工商机关将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、市场竞争监管、行政执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、流通领域商品和食品质量监管、信息共享、工作经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、工作联动机制、定期会商机制等,通过发布白皮书、联合发布新闻等方式及时通报合作领域的情况,向社会展示五省区市工商机关的合作成果。
钟攸平强调,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,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。此次五地工商机关签署区域合作协议,标志着五地工商机关区域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。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协作效能,五地工商机关应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。
开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协作,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。五地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,增强服务意识,创新服务机制,提升服务效能,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,努力营造宽松的投资发展环境,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,共同促进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。
开展市场监管和竞争执法协作,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。五地工商机关要充分利用区域合作这个平台,共同破解市场监管难题,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、打击传销、治理商业贿赂等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中,通过开展执法联动和专项治理行动,形成监管合力。
增强竞争执法力量,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。五地工商机关要通过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协作力度,为区域市场主体创造机会均等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;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报送大要案件的查处情况,积极开展跨区域案件执法合作,不断探索完善跨区域的案件发现、线索跟踪、证据调取、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机制和方式,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。
开展消费维权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执法协作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五地工商机关要健全完善高效的维权机制,认真研究消费维权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进一步畅通区域间消费维权渠道,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,加强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测工作,加强源头监管和区域监管,共同强化“场厂挂钩”、“场地挂钩”制度。
开展信息共享及经验交流合作,不断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。五地工商机关要高度重视区域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,积极搭建网络交流平台,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与年检、行政处罚、投诉举报等信息共享。
钟攸平最后指出,五地工商机关开展区域合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,要不断加大制度建设力度,为长期稳定合作提供机制保障;努力探索和完善执法联动、信息联动和宣传联动工作机制,建立业务交流研讨机制,不断提升区域合作效能,不断推进五地工商机关合作向更广的范围、更宽的领域、更深的层次拓展。